发布时间:2015-12-18 11:42 我要投稿
听 证 会 公 告
浚国土资听公字(2015)第02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决定2016年1月18日15:00在浚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对《黎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修改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5年12月28日前向我单位法规监察股提出书面申请。
一、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与规划修改有关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浚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并在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或盖章;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人员要携带身份证;
2、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录像、录音和拍照;
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提问和擅自发言;
4、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陈振州
联系电话:0392-5527625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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