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09 09:02 我要投稿
一、招标条件
浚县2015年第一、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鹤国土资文[2015]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浚县2015年第一、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浚县201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项目区位于浚县境内,涉及卫贤镇前公堂村、裴村、卫李庄村、卫贤村、北纸坊村、南纸坊村、中交卸村、前交卸村8个行政村,新镇镇前枋城村、北刘庄村、孟庄村3个行政村);
浚县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项目区位于浚县境内,涉及王庄乡南老观嘴村、孙石井村、苑庄村、葛庄村和圈里村5个行政村。项目区沿着卫河东岸分布,北至南老观嘴村,南至圈里村);
3、建设规模:浚县201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约204.44公顷)
浚县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约149.14公顷);
4、投资估算:浚县2015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约466.69万元)
浚县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约335.68万元);
5、监理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6、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浚县2015年第一、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全过程和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3.1、截止投标时,2015年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或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检察机关出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按照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浚资交【2013】1号)要求:监理招标,单项估算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现场会;
备注:招标控制价为单项合同估算金额。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浚县建设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古楼信用社三楼报名处。
五、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投标人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2、投标机构法人代表本人办理报名事宜的,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报名事宜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人员(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打印,并且在同页附上授权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手写或者委托书内容与身份证复印件不在同一页纸上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委专家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浚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 贾主任
联 系 电 话:0392—55229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英协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伟业世纪12楼1202房间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60680207
传 真:0371—606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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