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2 21:59 我要投稿
一是严格审批,禁止证照不全企业购买、使用民爆物品,落实民爆库房“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库房24小时值班管理,严格遵守民爆库房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被抢、被盗案事件。
二是积极开展收缴工作,民警对涉爆重点单位和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单位、场所、废弃厂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反复检查,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点,积极收缴流散社会的雷管、炸药、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
三是严格排查隐患,民警对涉爆单位的各个环节逐一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特别对民爆物品的收存、发放登记是否准确完整、账物是否相符;使用单位购买、保管和发放、领取登记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涉爆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一系列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四是对辖区涉爆单位的流动暂住人员,摸清实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及现实活动情况。排查涉爆单位重点人员,特别是对受过打击处理,有条件接触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对住所及暂住处严密检查,对活动情况进行动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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