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4 10:43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近期,浚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5年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核查问责事项涉及我县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由于负责政府网站招商服务栏目内容更新工作的职能部门没有尽到责任,致使已经废止的《浚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未能及时进行撤换,造成不良影响,被列入2015年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核查问责事项。对此,县外商投资服务局信息办主任张丰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外商投资服务局工作人员郭相前负有直接责任,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张晓华负有监管不力责任。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丰昌记过处分;给予郭相前党内警告处分;由县政府办给予张晓华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反映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纪律要求松懈、懒政怠政、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等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案例,深刻反思,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政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浚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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