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1 09:47 我要投稿
关于清退北晨嘉园公租房两名承租户的
公 示
按照每年一次的公租房入住对象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近期对公租房入住对象进行了例行审核。发现已不符合承租要求承租户,依据《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现对该两名承租户予以清退并公示如下:
郝继铭(410602197012******)租住北晨嘉园14#楼东二单元一层东户,自有房产88平方米,位于渤海路北侧,兴鹤大街东侧融广春天小区5号楼;
陈勇刚(410603197911******)租住北晨嘉园B座东三单元东104户,自有房产105.86平方米,位于海河路北侧、泰山路东侧九州理想城2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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