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4 10:39 我要投稿
关于清退北晨嘉园公租房三名承租户的
公 示
经审查,北晨嘉园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对象有三名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户,根据《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对该三名承租户予以清退并公示如下:
杨 杰(220821198010027542)租住北晨嘉园14#楼东3单元四层西户,自有房产87.31平方米,位于卫河路北侧北晨嘉园小区13#楼东2单元5层东户;
马合利(410602197102020525)租住北晨嘉园B座东4单元一层东2户,自有房产95.15平方米,位于渤海路滨水兰庭小区2#商住楼东3单元4层东户;
肖 伟(41060319731014203X)租住北晨嘉园15#楼东2单元西户,自有房产109.23平方米,位于海河路南侧,东海路西侧城北工业区配套职工公寓10号楼东1单元4层西户。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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