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3 09:01 我要投稿
鹤壁网-鹤壁日报消息 (记者 解静怡)7月1日起,我市市区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将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转,2015年划转标准为每人130元,年度内最高可报销医疗费40万元。
据了解,我市市区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制度因退休人员中长期异地居住、忘记缴费时间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缴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解决此类情况,自7月1日起,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从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直接划转,个人不再缴纳。
此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7月按各用人单位6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核定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征缴计划。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非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等以个人名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仍按原收缴方式收缴。
按照通知规定足额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一个基本医保年度内最高可报销40万元。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自参保当月起一次性缴纳本基本医保年度的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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