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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摘要]关于推荐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鹤壁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鹤质立办〔2015〕9号)精神,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

 关于推荐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鹤壁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鹤质立办〔2015〕9号)精神,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吕连明同志为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

吕连明,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03年4月被荣获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普查先进个人”,2005年因在省局举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视知识竞赛中表现突出,被市质监局记三等功一次;2013年因连续考核三年优秀,被省质监局记三等功一次。作为开发区质量立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吕连明同志在开发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中,负责计划、统筹、运转等重要职责,保证了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为鹤壁市成功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做出了较大贡献。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5年11月3日—11月9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或工管委办公室反映。

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李素芳, 电话:6688121。

    工管委办公室联系人:杨娜, 电话:3339605。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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