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18 09:32 我要投稿
鹤壁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鹤壁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的巡防队员负责协助民警参加值勤、巡逻等非执法工作,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人。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较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退伍士兵或有在公安机关从事巡防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人员。
3. 高中以上学历。
4. 本市户籍,年龄18-30周岁。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用人单位开
除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
2. 报名地点:鹤壁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淇滨区卫河路中段)三楼会议室。
3. 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从事巡防队员工作证明(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鹤壁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1份。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论述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15年4月23日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发区网站(www.hbkfq.gov.cn)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金山分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五、工资待遇
巡防队员月工资1400元,工资随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392-3379112、3379108
《鹤壁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招聘巡防队员公告》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ebi.yuduxx.com/jingkai/17431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