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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政府强制拆迁、上峪乡乡长畜牧局局长带头强抢资产

[摘要]我叫王秋海,现年42周岁,住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水泉村3号院,妻子郑凤玲。 从2004年开始,我开始四处借钱、贷款筹建种猪厂,几年来前后在种猪厂投资800多万元,种猪厂建筑面积二千一百多平方,母猪290头,青年猪61头、待产母猪38头,小猪几百头。 2013年4月2...

  
  我叫王秋海,现年42周岁,住鹤壁淇滨区上峪乡水泉村3号院,妻子郑凤玲。
  从2004年开始,我开始四处借钱、贷款筹建种猪厂,几年来前后在种猪厂投资800多万元,种猪厂建筑面积二千一百多平方,母猪290头,青年猪61头、待产母猪38头,小猪几百头。
  2013年4月2日,李乡长、刘处长上午来找我说拆迁种猪厂事情,提出拆迁补偿费壹佰贰拾万元,当时我不同意,原因是从2004年至今我已投入资金800多万元,李乡长后来说今天村里过会,到明天再谈拆。
  下午,乡派出所秦书记、村书记明子、社会人员、村民共四人来通知我说补偿费壹佰贰拾万元同意不同意要强制拆迁,拆过以后再说,然后四个人就走了。一个小时以后秦书记又来找我,让我去水泉村委会谈拆迁事,下午四点上峪乡李乡长、马书记,淇滨区的区长、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分别派人在场,区长说你同意不同意,明天上午十点以前拆迁完毕,一直强制、逼迫到凌晨2点,我不同意,他们把我直接抓到上峪乡派出所,金山派出所做拆迁经过的笔录,然后上峪乡派出所录取十指指纹、两手掌纹,抽血,上厕所还派人盯着。乡派出所人员对我说,上级指示给我定个罪名,乡派出所人员不干,派3个人监视、软禁我,一直到4月3日上午11点30分,大河报记者到现场采访时,才放我出去。
  为讨回公道,我爱人联系大河报记者上午10点到种猪厂采访,其间淇滨区政府人员威胁记者,记者没有理会,派出所人员数次到种猪厂,但看见记者在场后就走了。上峪乡人员对我们说,今天上午派两百人和两台钩机来强制拆除,后记者在场没有实施。
  4月3日下午,政府人员陪同大河报驻鹤壁市站长来到种猪厂,我们要求申张正义,大河报驻鹤壁市站长和先前到种猪厂两名大河报记者协商后,到种猪厂参观,参观后站长说种猪厂规模不小,应当给予合理赔偿。然后政府人员要求我们再去村委会说拆迁事情,我们提出要求站长、记者一同到村委会商谈拆迁,到村委会后,站长、记者和政府人员到另一个屋里,让我们两个人在外面等。一个小时后,站长、记者和政府人员从屋里出来,站长就走了。半小时后,两名记者也离开了,政府人员也没有和我们谈拆迁事,我们就走了。
  下午4点,两台钩机开到我种猪厂,一名政府人员说记者一走,马上拆迁。我不同意拆迁。下午6点左右,乡里某人员说秋海在不在,如果不在就别回来,有人要抓他。
  晚上9点左右,政府代表找到我们商谈拆迁,最后政府提议叁佰陆拾万元赔偿费为前提,我们为了人身安全,含泪被迫强制拆迁,然后我们两人去看病输液了。过了半个小时,我正在输液时,政府人员又打来电话,刚才说好的赔偿数额失效,又让我继续回种猪厂商谈赔偿事情,我因身体受多种刺激,精神失常,我妻子怕我出危险,主动代我谈赔偿事情,我妻子在回种猪厂的半路上,被乡政府牛书记和数名乡政府人员强行拉到乡政府。到乡政府后,马书记要求按贰佰伍拾万元赔偿,我妻子不同意,马书记说如果不同意,让畜牧局把猪拉走,把猪厂强制拆迁………,但最后在马书记、牛书记、以及李乡长等威逼、强迫下,在保证拆迁过程中不能损害我们猪厂设施和猪前提下,派人帮我们猪厂的设施搬迁出来后,为了我们夫妻人身安全,被迫拆迁。
  4月4日,淇滨区上峪乡政府带领300余人对我种猪厂强制拆迁,从早上6点起开始从猪厂拉猪,下午1点刚把猪从猪厂拉完,两台钩机强行拆迁,两个小时后,我们投资800多万元辛苦建的种猪厂变为一片废墟,政府从种猪厂拉走的猪和几十万元的饲料至今未见。
  如今,我们的房子没有了,家也没有了,债台高筑,欲哭无泪,我相信党和政府会还我一个公道,我相信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


  申诉人:王秋海
  联系方式:13839238963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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