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5 15:59 我要投稿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3〕1号)和《2013年鹤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鹤政办〔2013〕19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6月份在全区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主题
2013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的宣传主题是“转变理念、转变职能,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二、宣传对象
本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社会公众。
三、宣传内容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二)《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三)《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鹤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四)其它适合我区实际情况需要宣传的内容。
四、宣传方式
(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园区、开发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工作汇报。
(二)开展一次学习教育。各园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学习教育。
(三)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将6月13日作为集中宣传日,地点设在金山枫岭广场,开发区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设置投诉咨询台、制作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页等方式集中一天进行宣传。
(四)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各园区、开发区行政执法部门在宣传月期间要在办公楼的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配合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各园区负责在园区办公楼前悬挂,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在开发区机关楼前悬挂。(宣传标语附后)
(五)制作一个游动图标。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制作一个“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游动图标,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措施及信息相链接。
(六)发送一次提示短信。各园区向所辖企业、农村社区群发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的提示短信,内容自定。
(七)进行一次深入回访。各园区、区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今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执法事项,对涉及的管理相对人有重点的进行回访,并填写“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回访卡”。
(八)征求一次意见建议。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一次座谈会,对社会公开征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园区、开发区区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工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要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推进。
(二)注重示范作用。各园区、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作用,深入挖掘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好的做法和典型,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将先进经验及时报开发区管委办公室,以便推广。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园区、区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单位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百分之百了解,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知晓度大幅提高,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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