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8 15:02 我要投稿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园管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及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豫水管〔2014〕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长久发挥,经研究,决定成立鹤山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确定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统一部署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处理我区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和组织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大葆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秦新娥 区水利局局长
姚 成 区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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